雙主修
學士班學生得自二年級起至四年級止,申請修讀他系為雙主修,學位證書加註雙主修學系名稱。
除應修滿修主修學系必修科目與最低畢業學分及加修學系所訂科目「四十學分」以上,並須修畢加修學系全部專業(門)必修科目與學分,始准雙主修資格畢業。
前往雙主修最新消息、法規、表單及相關資料:https://oaa.nsysu.edu.tw/p/412-1003-3252.php?Lang=zh-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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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學生得自二年級起至四年級止,申請修讀他系為雙主修,學位證書加註雙主修學系名稱。
除應修滿修主修學系必修科目與最低畢業學分及加修學系所訂科目「四十學分」以上,並須修畢加修學系全部專業(門)必修科目與學分,始准雙主修資格畢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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